管理費用被查!罰款近40萬!稅局緊急提醒,這九類情況不要再有了!
突發!這家500強企業因管理費用被查,構成偷稅!緊急提醒,這些風險點千萬不要再有了! 管理費用一直都是稅務局稽查的重點,以下9類風險點要著重注意: 風險一:管理費用明細科目亂掛 管理費用不是垃圾桶,二級名細掛賬要正確,以免產生稅務風險。建議分6大類設置: 1. 薪酬類:工資、獎金、五險一金、福利費等; 2. 日常費用:辦公費、交通費、圖書資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通信費、快遞費等; 3. 專項費用:培訓費、審計費、中介服務費等; 4. 辦公場所費用:辦公場所租賃費、物業費、水電氣暖費等。 5. 攤銷、折舊費用:如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分攤等。 6. 減值類:資產減值的費用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無形資產減值等。 風險二:向員工發放的餐費補貼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風險三:向員工發放的通訊費補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風險四:向員工發放福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風險五:股東員工個人消費,在企業報銷 涉稅風險有3個:1. 增值稅風險,報銷如果涉及專票,涉嫌虛抵增值稅的嫌疑。2. 企業所得稅風險,涉嫌虛增成本,構成偷稅。3.個稅風險,有些企業讓股東老板找發票,惡意轉移分紅,偷逃個稅。 風險六:企業組織旅游費 有些企業認為公司組織員工集體活動、旅游,有發票入賬,還有風險嗎? 是的,這里涉及少繳個稅的風險。 風險七:給員工發放住房補貼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20號)的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風險八:企業發放的出差補貼 1. 據實報銷:員工可以憑合法票據報銷的,不征收個稅。 2. 對于沒有票據的,發放的差旅費津貼、補貼在標準內不征收個稅;超過部分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稅。 關于差旅費津貼的標準,在稅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建議企業在適用政策時,咨詢當地稅務局。一般情況下,企業差旅費津貼標準參考當地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3. 單位借差旅費補助名義或超規定標準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風險九:向員工發放勞保用品 貨幣資金 1、較大余額長期掛賬,且營業收入發生額較小—可能存在銷售收款長期掛 不確認收入的情形 。 2、較低余額長期掛賬,且營業收入發生額較大但毛利率較低—可能存在虛開發票的情形。 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 1、大額借方余額長期掛賬—可能存在虛開發票的情形 。 2、大額貸方余額長期掛賬—可能存在延遲確認收入的情形 存貨 1、較大余額長期掛賬—可能存在隱瞞收入及成本的情形。 2、期末余額比期初余額大幅減少—可能存在存貨的非正常損失, 檢查是否按規定進行了稅務處理。 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 大額借方余額長期掛賬—— 1、可能存在虛開發票的情形(資金流出) 2、可能存在股東出資后抽進資金的情形 3、可能存在股東或關聯方長期占用資金的情開 4、可能存在變相向個人股東分紅逃避個稅的情形 大額貸方余額長期掛賬 —— 1、可能存在陸瞞收入的情形 2、可能存在購買虛開發票的情形 (資金回流) 3、可能存在商業返利未按規定進行進項稅額轉出(商貿企業)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1、生產用固定資產與產出規模不符(制造業企業)—可能存在少計收入、賬外經營或虛開發票的情形 2、 在建工程大額借方余額長期掛賬—可能存在在建工程不轉固定資產,逃避 房產稅的情形 。 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 1、現金流量充足,但借款余額長期較大—可能存在借款被股東或關聯方無償占用的情形。 2、借款余額較大且存在建工程項目—可能存在借款費用未按規定資本化的情形。 3、借款的增長與利息支出的增長不一致—能存在把收入計入借款類科目,以逃避納稅的情形。 注:需排除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情形。 所有者權益 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積余額有變化—— 1、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增加—是否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 2、如有留存收益轉增資本的情形—個人股東是否按規定繳納了個稅 。 3、如存在股東豁免債務的情形—是否都按規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 當年的凈利潤大于留存收益的增加—— 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的變動方向背離—可能存在隱瞞收入、購買虛開發票、虛增成本等情形。 注:需扣除行業環境、企業經營模式或產品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等客觀影響。 期間費用 1、期間費用的變動趨勢與營業收入相背離—可能存在少計收入或虛增費用的情形 。 2、賬面無車輛或少車輛,期間費用列支大量油費發票—可能存在虛列費用的情形。 3、非科技型企業列支大額研發費用—關注研發費用的真實性,加計扣除是否符合規定。 營業外收支 營業外收入—— 1、不免稅的補貼收入是否按規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 2、接受捐贈是否按規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 如存在稅務罰款、滯納金等不得稅前扣除,是否按規
該文章在 2023/3/10 11:04:44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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