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會因為bug造成損失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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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理清什么是bug?
軟件的Bug,狹義上是指軟件程序的漏洞或缺陷,廣義上應該還包括測試工程師或用戶所發現和提出的軟件可改進的細節、或與需求文檔存在差異的功能實現等。
僅就狹義概念而言,軟件的Bug的原因大致有:
對流程考慮不周到;程序員編碼不規范導致。
bug有等級之分,緊急bug,普通bug等。
在軟件過程管理中通行的CMM(能力成熟度模型)中規定的軟件質量標準是(Bug個數/千行源碼):
1級 11.95
2級 5.52
3級 2.39
4級 0.92
5級 0.32
軟件在上線時有bug是正常的。
一般來說,在程序上線前會經過測試期,測試期這期間就可以把很多BUG找出來了,一旦上線了就說明程序能正常使用,不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是說在發布時是零bug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太絕對了。
那么要是軟件上線時候發現緊急bug,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序員需要賠償嗎?
如果客戶認為有bug需要賠償,公司的責任占大部分,公司的測試部門就測試部門負責,測試部的負責人要負大部分責任。
如果要追責負責的開發者,有的公司會扣除開發者工資或是績效,有的只是警告教育,一般因bug造成的損失,不是必須都由開發者來承擔的。
【END】
該文章在 2024/1/13 17:36:05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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