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了,來看看哪些職工福利可以發放
昨天,全國總工會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針對此前發布的《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里對工會員工福利發放的相關規定,做了細節性的解釋,明確了過年過節工會怎么發福利、慰問品。其中也規定,工會組織會員春秋游,僅僅限于所在城市,并當日往返。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有?
去年7月,全總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但是關于逢年過節員工福利究竟該怎么發的問題,各地基層工作還存在一些疑問。昨天的發布會上,對于相關的補充通知做出了詳細解釋。 昨天,全總明確,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看電影等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的補充,但組織春游、秋游等活動應該嚴格控制在所在城市,當日往返。
逢年過節時,基層工會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肮澣瘴繂柶贰痹瓌t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關于“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
根據規定,基層工會組織可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的慰問,可向會員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同時,基層工會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可按規定開支伙食補助費、野餐費,也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可參考當地工作餐標準。
此外,基層工會也可以對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進行獎勵,不過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 所以,下面這些福利,職工是可以有的—— “逢年過節”都是什么節
《補充通知》首次明確“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7個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但這些開支,不能有
1、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違規設立“小金庫” 5、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人民日報) 新媒體編輯:小雪
該文章在 2015/1/10 13:00:53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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